日前,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扶贫基金)及其管理人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益)获悉,有机构对外宣称接受央企扶贫基金委托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现就相关事宜严正声明如下:
一、央企扶贫基金与国投创益从未就投资项目遴选、推荐或类似事务与任何第三方投资顾问、财务顾问等机构建立委托关系,擅自以央企扶贫基金或国投创益委托机构名义开展业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央企扶贫基金系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财政部参与发起、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民生类基金,基金规模314亿元。央企扶贫基金统筹兼顾政策目标和市场原则,通过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主要投资于14个连片特困地区和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
央企扶贫基金由国投创益担任唯一管理人负责投资运作。国投创益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管理国家民生类基金为主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国投创益致力于通过市场化投资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探索可持续的产业基金扶贫模式。
三、央企扶贫基金期待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同推进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事业。如有合作意向,可直接通过央企扶贫基金网站(网址:http://www.yangqifupin.com.cn/)国投创益网站(网址:http://www.sdiccy.com.cn/)的“项目申报”渠道与我们联系。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